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6/13 2.公司名稱:其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申請撤銷102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業於102年 6月13日接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20023144號函核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於102年6月3日經董事會決議,撤銷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若因 此致原股東、員工及投資人等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益受損,本公司 董事長願負賠償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