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7/19 2.公司名稱:公準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指示修正本公司101年度年報第8頁, 修正內容如下: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原係於大陸由我國政府與民 間合資各半之事業,民國37年時局變化,大部份股東滯留大陸, 無法在臺依公司法召開股東會。經濟部於民國41年奉行政院核備 成立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目前管理委員會包含 2-6位民股代表及8位官股代表,主任委員由經濟部政務次長林聖忠兼任。 6.因應措施:修正後年報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後修訂本)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