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9款 1.事實發生日:102/09/04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實盈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有56.69%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93496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50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69928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19928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27186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子公司之營運資金需求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75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3373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合約到期 (2)日期: 103/04/09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337421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270991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7.19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0.7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