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民國102年6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更名及減資新台幣864,000,00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86,400,000股,其中減資部分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2年8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1375號函核准,復報奉102年8月26日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園商字第1020025675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另更名部分亦經102年7月17日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園商字第1020021272號函核准在案;本公司減資暨更名案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民國102年8月30日證櫃審字第1020021979號函同意辦理。並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將於102年10月3日開始興櫃股票買賣。 二、茲將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108,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080,000,000元。 2.本次減資新台幣864,0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86,400,000股。 3.減資暨更名後換發股份總金額為新台幣216,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暨更名後換發股份總數為21,600,000股。 4.本次減資暨更名換發新股,依「減資暨更名換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依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換發200股(即每仟股減少800股)。 5.新股票換發及興櫃股票買賣日期:102年10月3日。 6.自新股票上櫃買賣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換發之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三、換發新股票手續及地點: 1.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無實體發行,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開設集保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股票換發申請書、原留印鑑及集保存簿等,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凡自集中交易市場買進且尚未辦理過戶者請備妥股票、買進報告書、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相關證明檔案、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印鑑卡及集保存簿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先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股票換發申請書辦理換發。 4.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櫃檯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51號3樓,電話:02-21812688 。 四、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五、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