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11/06 2.公司名稱:科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前於102年10月31日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申請股票上櫃,因負責鄧全凱董事長規劃人員計算錯誤,致其提撥 股份供興櫃推薦證券商認購後之持股低於選任時持股二分之一, 其董事自然解任,擬先行撤回股票上櫃案,並俟適當時機重新申請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