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12/05 2.公司名稱:群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自民國103年2月16日起改由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配合業務需要,本公司股務作業相關事務於103年2月16日起委由國票綜合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各股東如需洽辦有關股票過戶、質權 設定或撤銷、領息、配股、變更地址、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股務相關作 業,請逕洽或郵寄至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二、股務代理機構︰ 機構名稱︰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機構地址︰10369台北市重慶北路三段199號4樓 機構電話︰(02)2593-66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