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十四條 第6款 1.發生變動日期:103/03/17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曾弘彬/本公司董事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 5.異動原因:因個人公務繁忙 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1/06/26~104/06/25 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今日收到辭任書,舊任董事將於103年股東常會後辭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