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7款 1.事實發生日:103/5/9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本公司與100%轉投資公司國茂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茂公司)簡易合併,合 併後由本公司間接取得國茂公司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對大陸地區投資公司100%股權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不適用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東莞國茂電線電纜科技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us$1,200,000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usd$0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生產及銷售光纖、電源線、網路線及連接品等產品。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rmb1,780,342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rmb(2,154,332)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us$0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本公司簡易合併100%轉投資國茂公司,合併基準日為103年6月30日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不適用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簡化公司組織架構及節省管理成本。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3年5月9日 23.監察人承認日期: 不適用(本項投資無須經監察人承認)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us$17,192,602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81.60%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33.27%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56.99%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us$17,192,602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81.60%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33.27%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56.99%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0年-投資利益新台幣86,601仟元 101年-投資損失新台幣36,545仟元 102年-投資損失新台幣3,642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其他敘明事項: 本公司103/5/9董事會通過本公司與100%轉投資公司(國茂電子)簡易合併及投資架 構調整之公告合併基準日誤植更正,誤植103年6月3日更正為103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