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11/26 2.公司名稱:綠河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2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業經董事長核准延長原 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及洽特定人繳款期間。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02年度現金增資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2年10月15日 金管證發字第102004139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鑑於原股東及員工表示資金匯 款作業時程不及,為確保資金順利完成募集,於102年10月18日經公司決議 調整擬延長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至102年11月26日~102年11月 27 日,其 餘發行條件不變。 (2)本公司現金增資作業時程,原訂特定人繳款期限為102年10月20日,為因 應特定人申請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作業未能於繳款期限內及時完成,並為維護 員工、原股東及投資人權益,擬將原股東及員工認購不足股數洽特定人之繳 款期間由原訂102年10月18日至102年10月20日延長至102年10月29日。除延 長特定人之繳款期間外,現金增資發行條件、資金用途及認購價格均維持不變。 (3)以上所述,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電話:(02)2181-1911,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