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9款 1.事實發生日:103/10/09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儀勝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36701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818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118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118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儀勝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1)公司名稱:上海儀華服飾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儀華公司為儀大公司間接持股82.03%之大陸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36701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59801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7342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33221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33221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上海儀華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1)公司名稱:上海美樂紡織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美樂公司為儀大公司間接持股82.03%之大陸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36701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6877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495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8372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8372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上海美樂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1)公司名稱:斐樂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36701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49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6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85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85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斐樂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87536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70677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到期償還,解除保證責任 (2)日期: 自各銀行借款動撥日起一年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785637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748851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0.67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1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