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1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8/12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南京吉茂汽車零件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轉投資孫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3076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272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9654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2374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南京吉茂汽車零件有限公司有營運週轉金之需要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6432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348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外債償還後終止 (2)日期: 無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461530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46631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40.41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29.5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董事會通過背書保證金額以103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未超過背書保證之總限額, 因以該日通過104年度第二季財務報表, 導致背書保證總額超過總限額計新台幣4,784千元 改善計畫為與銀行簽約之金額以背書保證之總限額為限, 待下次董事會提案修減背書保證之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