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現金增資定價及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8/24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選定策略性投資人為瑞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該公司非為本公司關係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5,180,000股。 5.得私募額度:以不超過6,000,000股為限,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之訂定係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 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 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 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兩者取高價定為參考價 格,但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且不低於面額。 本次私募採用最近期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計算, 計算後之私募參考價為新台幣14.09元,實際私募價格訂為新台幣12.5元。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本次私募獲得之資金將提供公司穩定現金流量,俾使經營團隊可全心投入技術深耕 及產品研發,並藉由與策略投資人產業合作或聯盟的機會,以擴展市場版圖及創造 股東長期價值,故擬以私募方式引進策略性投資人。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因私募方式相對迅速簡便及具時效性且私募股票有限制轉讓之規定,更可確保公司 與策略性合作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 增資發行新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4/08/24 11.參考價格:每股新台幣14.09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12.5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 法第43條之8規定,除符合該條文規定之轉讓對象及條件外,於交付日或劃撥日起 滿三年始得自由轉讓。 另本次私募之普通股,依相關法令規定,於發行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 機關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上(市)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繳款期間:訂定民國104年8月25日至104年09月02日為私募之應募人繳款期間。 (2)私募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訂定民國104年09月02日為私募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 如有變更授權董事長另訂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