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家豪台北2017年9月14日電)智慧財產法院就年代公司及其董事長練台生、總經理吳健強等,於2014世足賽期間授權第三人於數位有線電視上播送世足賽的刑事案件,判被告等人無罪,愛爾達將訴請民事侵權賠償。 新媒體業者愛爾達 (8487) 發布新聞稿指出,本案發生迄今已逾三年,年代未經愛爾達授權,擅自發訊號予第三人於數位有線電視播放2014世界盃足球賽,經愛爾達發函制止後,不停止侵害著作權的行為,反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導致愛爾達蒙受重大損害。 愛爾達說明,台灣台北地方法院駁回年代的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聲請後,年代竟在民國103年11月反向愛爾達求償天價新台幣7000萬元。愛爾達現正就其侵權播送44場世足賽賽事部分另訴請求損害賠償。 愛爾達強調,公道自在人心,也許法律最終的結果,目前形勢比人強;但對年代民事的侵權賠償官司,愛爾達仍會積極進行,相信終將找回公道。 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是聲請人為防止發生重大的損害、避免有急迫的危險等類似情況,聲請法院於判決確定前,就爭執的法律關係,裁定暫時性處分的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