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與深圳市華立捷愛迪科技有限公司進行法定和解程序 1.事實發生日:106/08/30 2.公司名稱:華立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爰本公司於105/12/28發布重大訊息公告,對深圳市華立捷愛迪科技有限公司(簡稱愛迪公司)於新竹地方法院提出債權催討訴訟,歷經民事調解及民事訴訟等相關法定程序,新竹地方法院於106/8/29開庭審理。 (2)開庭前愛迪公司再次向本公司表達債權和解之意願,故本公司已於106/8/11董事會提報通過,以不低於目前欠款餘額(人民幣9,332,147.15元)之10%,可分二次還款惟期間不超過一個月進行和解。 (3)本公司與愛迪公司於106/8/29新竹地方法院完成和解程序,和解金額為人民幣1,399,822元並需於106/9/28前給付完畢,愛迪公司如違反前項規定未按時給付,即應給付本公司人民幣9,332,147.15元扣除已給付金額之餘額及自遲延之日起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遲延利息。如依約定履行完畢,本公司同意愛迪公司積欠之債務視為全部清償完畢。 (4)截至106/8/30止愛迪公司已依和解金額支付本公司美金170,000元。 6.因應措施:若本公司於106/9/28前未收到和解餘款,將繼續執行原定訴訟程序並發布重大訊息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已將上述債權提列全額備抵呆帳,故對本公司財務狀況並無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