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機關核准日期:20120105 預定發行單位總數:1000000 每單位員工認股權憑證可認購之股數-股:1 預定發行總數-股:1000000 預定發行總數占己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68000 認購股份種類:普通股 發行公司履約方式:新股 備註-1: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於民國100年08月2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備註-2: 備註-3: 發行目的: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優秀人才,提昇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依據公司法第一六七條之二、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三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第三次員工認股權憑證(以下簡稱認股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對股權可能稀釋之情形:本認股權憑證得認購普通股1,000,000股,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發行日之股本27,205,000股計算,對原有普通股股東股權最大稀釋之比率為3.68%。 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本認股權憑證於發行日屆滿二年後,分年執行,對股東權益逐年稀釋,故其稀釋效果尚屬有限。 限制條款之內容:詳見發行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