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102年6月2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發放股票股利新台幣23,730,890元,發行新股2,373,089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7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6507號函准予發行,並奉經濟部102年8月28日北府經司字第1025054039號函核准增資變更登記在案。經洽財團法人櫃檯買賣中心同意自102年9月17日起上興櫃買賣。 二、茲將增資新股上興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原發行股份:普通股47,461,79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74,617,920元。 2.本次增資上市股票:普通股2,737,08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7,370,890元。 3.股票簽證機構: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一律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4.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5.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三、本次增資股票於102年9月17日(星期二)起開始發放,並於同日上興櫃買賣,其發放方式如下: 1.已開立集保帳戶股東,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股票興櫃掛牌當日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撥入 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帳戶,請持證券集保存摺逕往該證券商處登摺即可,免再辦理任何手續。 2.尚未開立集保帳戶股東,請儘速開立集保帳戶後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股票發放通知書」暨「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填妥並加蓋原留印鑑後,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登錄轉撥(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參加集保之新開戶股東,尚未繳回印鑑卡及身份證影本者,務請一併繳交。 四、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