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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公司:齊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發佈日期:2011/8/2公告類別:其他
標題: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內容: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8/02
2.發行期間:
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以本公司及國內外子公司(所稱「子公司」,係指符合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五號直接
或間接持有同一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者。)全職正式員工為限。
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得認股數量,將參酌
服務年資、職等、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
素,由董事長核定,並經董事會通過後認定之。但認股權人違反本公司勞動契約、
工作規則或公司規定時,本公司得依情節之輕重撤銷其全部或部分尚未行使認股數
量。任一員工被授予之認股權數量,不得超過每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總數之百分之十
,且單一認股權人每一會計年度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年度結束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之
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本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總數為2,5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
每單位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本公司1,000股之普通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2,500,000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
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
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
總和為認股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
告每股淨值。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
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
(二)權利期間:本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此一期間內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
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
限。屆滿後,未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
張其認股權利。認股權人除被撤銷其全部或部分之認股數量外,自被授
予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下列時程行使其認股權利:
1.自被授予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就被授予之本員工認股權
憑證數量之百分之五十為限,行使認股權利。
2.自被授予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三年後,可就被授予之本員工認股權
憑證數量之百分之七十五為限,行使認股權利。
3.自被授予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四年後,可就被授予之本員工認股權
憑證數量之百分之百,行使認股權利。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應於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
1.自願離職或依勞基法相關規定之解僱:
已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應自離職日起30日內行使認股權利,若適逢本辦
法所定不得行使認股期間,其行使期間自得行使之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
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
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喪失一切權利義務。
2.退休: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
股權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比例行使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
,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二者較晚者),一年內行使之
,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
3.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認股權人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
利,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但行使期間仍以存續期
間為限。未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認股權人死亡日即喪失一切權利義務
。
4.職業災害:
(1)因受職業災害致無法繼續任職者,於離職時,可以行使全部認股權利,而不
受本條第二項比例行使之限制。惟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此外,該認
股權利,應自離職日或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二者較晚者) 起一年
內行使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被授予之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於認股權人死亡時
,繼承人可以行使認股權人剩餘之全部認股權利,而不受本條第二項比例行
使之限制。惟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此外,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
或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二者較晚者)起一年內由繼承人行使之,
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
5.調職:
如認股權人請調至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時,其員工認股權憑證應比照本項第一點
關於自願離職或依勞基法相關規定解僱之方式處理。惟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
公司指派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之員工,其已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不
受轉任之影響。
6.留職停薪:
凡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之認股權人,其已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應
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30日內行使認股權利,若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認股期間
,其行使期間自得行使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
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自復職日起回復其
權利,惟本條第二項之行使時程仍應按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之,但行使期間仍
以存續期間為限。
7.資遣: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應自資遣生效日起30天內行使認股權利,若適逢本辦
法所定不得行使認股期間,其行使期間自得行使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
,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
,自資遣生效日起即失效,但經董事長另行核定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者,不在
此限。
8.其它終止僱傭關係:
上述原因外,其它未約定之終止僱傭關係或僱傭關係調整,依本條第二項所規定
之權利期間及權利行使時程行使認股權利或得由董事長核定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
限。
(五)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六)對於放棄認股權利或經本公司撤銷之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
行。
8.履約方式:由本公司以發行新股支付。
9.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即辦理盈餘轉增資
、資本公積轉增資、現金增資、公司合併或受讓它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
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情事),認股價格應依下列公式及原則調整
(計算至新台幣分為止,以下四捨五入)。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
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股數)]÷(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本公司普通股已發行股數,不含已繳款之股款繳納憑證及債
券換股權利證書之股數。
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辦理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時,則其金額為零。
3.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4.因合併而發行新股時,認股價格不予調整。
(二)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發放現金股利時,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
之比率若有超過百分之一點五者,按所占每股時價之比率於除息基準日按下列公式
調整員工認股權憑證認股價格: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
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前述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
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10.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法定停止過戶期間或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得依本辦法第七條第二項行
使權利,並填具「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申請書」向本公司股務單位提出認股申請。
(二)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每股發放金額占每股時價之
比率若有超過1.5%者,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
四捨五入)。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
時價之比率)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告
之每股淨值為準,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
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時,除了依前條調降認股
價格外,對於已授予但尚未行使認股權利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得按股本變動
之比率,以調降後之價格為認股價格,增發員工認股權憑證或調整員工認股權憑證
得認購普通股股份(計算到1單位,1單位以下不予發放),但以認股時公司章程載明
有足以供認購股份數額者為限。
(四)認股權憑證發行後,若本公司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減少股份時,依下
列公式計算其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減資前已發行
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五)因前述各項認股價格之調整,致調整後
之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11.認股後之權利義務:
依本辦法交付之「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同。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3.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辦法經本公司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報
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若於送件審查過程,因主管機關審核要求而需修正時,授
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資訊來源:資訊觀測站
發佈公司:天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佈日期:2023/3/31
標題:興櫃11強 周漲逾一成
內容:雖然金融市場漸漸走出矽谷銀行、瑞士信貸等歐美銀行業爆雷影響,不過因清明連續假期到來、鄰近季底,台股調節賣壓猶存,本周拉回橫盤整理。不過興櫃個股表現逆勢而行,個股持續活躍,其中光電股穎台科技(6775)就以34.8%周漲幅,登上興櫃漲幅王。
不同於集中市場有調節賣壓,據統計至昨(30)日,本周以來興櫃股票成交金額攀升至117.98億元,成交股數升至2.46億股,成交筆數升至16.21萬筆,三項數據都較前一周增溫。
以個別表現來看,299檔興櫃股本周漲多於跌,漲幅前11強都在一成以上,表現不遜於前一周;不過類股輪動,除了部分停泊在電子股外,運輸、文創、化工、觀光受惠於連續假期的消費利多,亦有買盤點火。
本周漲逾一成的股票中出現四檔百元俱樂部,包含半導體股芯測周漲12.4%,股價再度重返百元關卡;經營停車場自動化設備製造的阜爾運通周漲12.1%,股價創下新高;航運股中信造船周漲10.9%,股價創下新高;連鎖咖啡店路易莎咖啡周漲10.3%。
光電股穎台科技本周大漲34.8%,表現最為亮眼,也是唯一一檔漲幅超過三成的標的;清潔用品股清淨海以25.4%的漲幅排行第二,是繼2月底連續熔斷後,股價再起攻勢;文化創意股唯數上漲23.6%;半導體業眾智上漲14.9%、電子零組件業南俊國際上漲14%、化學工業尚化上漲13.1%;此外,帶起前一波興櫃慶祝行情的星宇航空,周漲幅也有10.1%。
值得注意的是,本周有三檔尖兵登錄興櫃,包含台灣唯一微型vocs(揮發性有機氣體)精密分析儀設計及製造商創控;發展廢棄物綠能循環經濟事業的中台;擁有原料藥及保健品二大事業部的王子製藥;三檔都上演蜜月行情。另外,半導體股天虹在29日改為登錄興櫃一般板。
<摘錄經濟-◎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資訊來源:公開資訊觀測站
發佈日期:2020/3/12產業別:綜合
標題:興櫃:BMW新車交貨旺,汎德永業(2247)2月淡季不淡,估首季營運增
內容:【財訊快報/記者戴海茜報導】汎德永業(2247)指出,過往農曆年後為車市淡季,今年受惠bmw熱銷大改款豪華休旅車x6於2月到港開始交車,且旗下bmw與porsche(保時捷)產品線漸臻完整齊全,帶動2月淡季不淡,預期3月起正2020年式新車陸續到港,新車銷售動能無虞。
汎德永業自結2月合併營收為21億元,較去年同期成長53.33%,累計前2月合併營收48億元,則與去年同期相當。
汎德永業指出,bmw休旅車x1、x3、x5持續熱銷中,買氣並未明顯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加上2月份bmw x6全新大改款已抵台並開始交車,帶動bmw整體新車銷售數字成長,而推出甫半年的porsche主力車款cayenne coupe新車,在市場好評不斷下,買氣亦居高不下。
汎德永業進一步表示,bmw與porsche正2020年式新車預計3月到港,預期將帶動新一波交車熱潮,在2月淡季不淡下,3月份的新車銷售量可望持續增加,挹注公司業績表現,第一季營運可期。
維修保養業務部份,由於2月工作天數已恢復正常,保持穩健成長趨勢,在占整體營收比重已達12%下,持續穩定的挹注公司營收獲利。
汎德永業表示,今年上半年會再擴大銷售與維修保養動能,其中全台最大bmw高雄新生5s全功能展示暨服務中心已於日前開始試營運,第5個s為sustainability永續經營,整體建築設計以環保理念打造。軟硬體規範設計為地下一樓,地上三樓建築體,總樓地板面積達4600多坪,提供新車展示、精品區、售後維修等全方位服務。
至於porsche內湖潭美全功能展示服務廠則預計於3月底開始試營運,其占地面積超過1.4公頃,開幕後將成為亞太地區最大的保時捷全功能展示中心。
資訊來源:財訊快報 戴海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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