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1/06/12 2.公司名稱:祺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股票申請初次上櫃案,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1年3月22日 證櫃審字第10100054121號函,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3月20日金管證發字 第10100018041號函准予備查。 (2)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21,000,000元,發行普通股 2,1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4月17日 金管證發字第101001509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3)本公司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洽定上櫃買賣開始日為101年6月13日, 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買賣。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