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民國101年4月2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辦理減資新台幣234,668,19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23,466,819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1年5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8597號函核准在案。 二、茲依規定將減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公司名稱:連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258號11樓之1~5。 3、減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減資後發行股份總數為33,769,32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資本總額為337,693,250元。 4、本次減少資本總額及減資比例: (1)本次減資新台幣234,668,19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23,466,819股。 (2)本次減資案換發新股票依該「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減除409.9999股,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減資換票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以現金支付之(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5、本次減資之用途:彌補虧損並改善財務結構。 6、本公司民國101年5月25日董事會決議訂定民國101年5月28日為減資基準日,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後,另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減資換票作業計畫,俟其核備後,關於減資後換發新股之期限及其相關作業時程、辦理舊股換發新股作業及新股預計上櫃日期等事宜,屆時將依規定公告之。 7、預計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興櫃最後交易日期:民國101年7月20日 (2)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民國101年7月24日。 (3)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1年7月25日至民國101年8月8日止。 (4)暫停在興櫃買賣期間:民國101年7月23日至民國101年8月8日止。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1年7月29日。 (6)換發新股票暨上興櫃買賣日期:民國101年8月9日。 (7)舊股票停止上興櫃買賣日期:民國101年8月9日。 (8)自新股票上興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9)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8、換發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不需辦理任何手續。換發新股票。 (2)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5-8280。 9、本計畫經董事會核准後,如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需,遇有變更之情事,擬授權董事長處理後續程序,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10、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