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7/26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暫定為9,445,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5.發行總金額:視當時實際發行價格及發行股數而定。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以新台幣47元溢價發行,實際發行價格需依公開承銷辦理 詢價圈購後之承銷價而定。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暫定為1,045,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暫定為8,400,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100年6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及相關申請 初次上市承銷新股制度規定,由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權利, 委託證券承銷商全數辦理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之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之部份, 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為提高發行新股之作業效率、節省發行成本並配合法令規定, 本次增資新股採無實體發行。 (2)本次現金增資案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發行之,擬授權董事長 訂定增資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3)本案所訂計畫內容、發行價格及其他相關事項,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 基於客觀環境改變而需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