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本公司於民國101年6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一○○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股利新台幣16,499,340元,發行新股1,649,934股;員工股票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69,508股,合計增資發行新股1,719,44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本次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7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3375號函核准發行。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湯石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一)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二)cc01040 照明設備製造業。 (三)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四)ch01010 體育用品製造業。 (五)f106010 五金批發業。 (六)f106030 模具批發業。 (七)f10907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八)f113020 電器批發業。 (九)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十)f206010 五金零售業。 (十一)f20906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十二)f213010 電器零售業。 (十三)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十四)f401010 國際貿易業。 (十五)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樹林區博愛街236號4樓。 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五、訂立及最近一次修正章程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81年8月14日, 民國101年6月20日第十六次修訂。 六、已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50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50,000,000股,分次發行;目前已發行股份總數為新台幣274,988,950 元,分為27,498,895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一) 自100年度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16,499,340元,發行新股1,649,934股;員工紅利新台幣1,989,319元(其發行股數以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淨值28.62元為計算基礎計算之),發行新股69,508股,共計發行新股1,719,442股。本次增資按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數計算,股東紅利每仟股無償配發6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以現金分配之,股東亦可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讓湊足整股,若未辦理併湊者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二)本次增資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92,183,370元,分為29,218,33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增資計畫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 十一、增資股票之發放:本次增資發行股票俟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股票並以帳簿劃撥方式配發各股東,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參、本次另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27,498,895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0元,預計於101年10月16日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肆、普通股增資配股、除息基準日:本公司訂於民國101年9月17日為普通股增資配股、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1年9月13日起至101年9月1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1年9月12日星期三(最後過戶日)下午4:30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1年9月12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俾享受配股、配息之權利。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配股、配息之權利。 伍、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