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1/09/05 2.公司名稱: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公告之101年上半年度母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第27頁,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 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之資訊,其中蘇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與 本公司之關係誤植為本公司之子公司,正確應為本公司之孫公司。 (2)本公司公告之101年上半年度母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第28頁,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 區...等相關資訊,其中被投資公司東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之投資公司名稱誤植為泰碩 電子(香港)有限公司,正確應為世窗電子(香港)有限公司。 (3)本公司公告之101年上半年度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第9頁,併入合併財務報表 之子公司及其變動情形表漏植 techmaster limited (samoa)的相關資訊。且東莞泰碩 電子有限公司及蘇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的投資公司名稱均誤植為本公司,正確應為世窗 電子(香港)有限公司及泰碩電子(香港)有限公司。 (4)本公司公告之101年上半年度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第28頁,與關係人進、銷貨 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之資訊,其中蘇州泰碩電子有限 公司與本公司之關係誤植為本公司之子公司,正確應為本公司之孫公司。 (5)本公司公告之101年上半年度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第29頁,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其中被投資公司東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之投資公司名稱誤植 為泰碩電子(香港)有限公司,正確應為世窗電子(香港)有限公司。 6.因應措施:發佈更正之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101年上半年度母公司財務報表及母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