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民國101年07月3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新台幣40,000,000元,發行新股4,000,000股。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按每股新台幣20元發行,共募集新台幣80,000,000元,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本次現金增資業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 08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金管證發字第1010037891號號函核准在案。 三、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 (一)公司名稱:尚芳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b01990 其他機械製造業。 2.cc01990 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 3.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4.cc01120 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 5.cb01020 事務機器製造業。 6.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7.c501040 組合木材製造業。 8.c501060 木質容器製造業。 9.c501990 其他木製品製造業。 10.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11.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12.i501010 產品設計業。 13.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14.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 15.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16.f401010 國際貿易業 17.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18.f113010 機械批發業 19.je01010 租賃業 20.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定股份總額、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總額新台幣400,000,000元,分為4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12,548,130元,分為31,254,81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樹林區忠義街21號 (五)公告方式: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本屆任期至103年12月06日止。 (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 81年 05月 04日訂立,民國 101 年6月26日第 11 次修訂。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 1.本次增資原股東認股總數為3,600,000股,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得認購115.18226008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停止過戶五日內至股務代理部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認購不足或分配不足一股部分原股東逾期未拼揍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2.本次增資員工認股總數為400,000股,依員工認股辦法發給認股繳款書認股。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352,548,130元,分為35,254,81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增資計劃: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代收股款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北樹林分行及全省分行(迴龍分行除外)。 (十二)認股繳款期限:自101年 10月 05 日至101年 11 月 05 日止,憑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書逕向代收銀行辦理繳款手續,過期繳款者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十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 (十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經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並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四、經本公司101年 09月07 日董事會決議訂定民國101年10 月01日為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1年09月27日至101年10 月01 日為停止過戶期間 (一)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1年 09月 26 日(星期三 )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至或郵寄(郵寄掛號以郵戳為憑)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2段95號1樓本公司股務代理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妥過戶手續。(二)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五、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