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0/1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2,829,000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28,290,000元 6.發行價格:實際承銷價格於辦理上櫃前股票公開承銷時,採用詢價圈購方式依市場機制 決定合理價格。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10%,計283,000股由 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2,546,000股公開對外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依本公司101年6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原股東將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利,作為證券承銷 商進行公開承銷之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份,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 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 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興建研發測試中心。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計畫項目、預定 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經主管機關核定及因應主客觀 環境須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得全權處理之。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另行訂 定發行新股基準日,並處理增資認股及發行新股等事宜相關細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