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民國(以下同)101年6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盈餘轉增資發行 普通股股票1,174,734股(含員工紅利191,91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 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8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5779號函准予申報生效在案,及新北市政府101年10月17日北府經登字第1015063377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並洽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於101年 11 月1 日起發放並上興櫃買賣。 二、茲將增資新股上興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目前已發行股份總額:普通股21,840,540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台幣218,405,400元整。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1,174,73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1,747,340元。 (三)增資後股份總額:普通股23,015,27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3 0,152,740元。 (四)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五)股票過戶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 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 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訂於101年11月1 日(星期四 )起開始發 放,並於同日上興櫃買賣,發放方式如下: (一)已開立集保帳戶股東,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於股票上興櫃買賣日 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帳戶,請持證券存摺至證券 商登摺即可,免再辦任何手續。 (二)尚未開立集保帳戶股東,將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寄發「股票領取通知書」,請股東憑「股票領取通知書」並蓋妥原留印鑑 及以書面提供本人之集保帳號,親自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大寶來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劃撥。 四、現金股利發放訂於101年11 月1 日(星期四)發放,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費由股東自行負擔。 五、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