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1/20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1/12/17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100號3樓。 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 1.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案 2.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式及行為指南」案 3.訂定「道德行為準則」案 (2)討論事項 第一案:配合業務需要,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案 第二案:配合業務需要,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案 第三案:配合業務需要,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式」案 第四案:配合業務需要,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第五案:配合業務需要,修訂「監察人職權範疇規則」案 第六案:配合業務需要,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第七案: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有關公司法第209條「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第八案:擬辦理私募普通股現金增資案 (3)選舉事項 選舉本公司第四屆董事案 (4)臨時動議 (5)散會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11/18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12/17 7.其他應敘明事項:(1)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期間:101/11/09~101/11/19 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場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100號9樓。 (2)依公司法第二百零九條第一項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 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為使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順利推動本公司業務,擬為本公司新選任 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就其所兼任與競業禁止有關之職務,提請 本次股東臨時會同意解除公司法第二百零九條第一項競業禁止之限制。 (3)本次股東臨時會有選舉事項,依委託書使用規則第十三條之一規定 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