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2/25 2.發行期間: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本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案並 授權董事會訂定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一次或分次申報辦理;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得辦理發行, 並授權董事會依據該辦法決定實際授予及可認購名單與股數。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本公司員工及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具表決權之股數超過50% 之國內外子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 得認購之股數將以其職稱、職等、薪資、服務年資、績效表現、其對公司之貢獻、 認購當時法令規定及其他等因素為參考依據。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187.231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187,231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 式等)之決定方式: (1)認股價格:新台幣48元 (2)權利期間:於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3)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4)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對於失效之認股權憑證, 本公司將予註銷,且其額度不再發行。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得為繼承。 8.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方式交付。 9.認股價格之調整:於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10.行使認股權之程式:於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11.認股後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同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 13.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本公司股票101年12月14日興櫃收盤價格nt$141.5及101年12月28日現金增資基準日後 預估之已發行股數數額共計98,629,350股計,設算平均每認股權股份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約nt$93.5,暫估發行後費用化金額合計nt$17,506,099,以預估既得期間2至4年估算, 每年分攤之費用化金額分別為102年nt$5,679,517、103年nt$7,572,690 及104年nt$3,351,775、105年nt$847,411及106年nt$54,707。 本次預計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份總數 約佔101年12月28日現金增資基準日後預估之已發行股數總數的比率為0.19%, 預估每年費用對每股盈餘稀釋分別為102年nt$0.06、103年nt$0.08、104年nt$0.03、 105年nt$0.01及106年nt$0,尚不致對股東權益造成重大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