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1/3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5/03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楊梅市幼獅工業區幼四路1-1號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規則」報告。 (二)承認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三)討論事項: (四)選舉事項:董事選舉案。 (五)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3/05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5/03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股東提案權: (一)持有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於所公告受理期間向本公司提出一○二年 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三百字者, 均不列入議案。 (二)本公司受理股東之提案處所:桃園縣楊梅市幼獅工業區幼四路1-1號。 (三)本公司受理持有1%以上股份股東之提案期間: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起至 一○二年三月七日止。 (四)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辦理。 二、股東提名獨立董事事宜: (一)依公司法192 條之1 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及本公司董事會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二)本次獨立董事應選名額:3名。 (三)受理期間: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起至一○二年三月七日止。 (四)本公司受理股東之提名處所:桃園縣楊梅市幼獅工業區幼四路1-1號。 (五)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92-1條規定辦理。 三、股東會議案內容有關股東符合公司法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之書面提案、 提名內容,有關盈餘分配內容或新增議案內容將另行召開董事會討論,並依 規定公告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