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3/14 2.公司名稱:台欣生物科技研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一0二年度限制型股票發行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據公司法第二六七條第八項及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之規定辦理。 (2)為激勵員工、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達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之目的,擬發行 一0二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500,000單位,每單位可受領(認購)本公司 普通股1股,以發行新股交付,因受領(認購)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 計1,500,000股。 (3)本案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核定需為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4)本案將俟股東常會通過,並經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另訂 發行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