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5/15 2.公司名稱:東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主辦輔導推薦券商大眾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發函本公司,自 102年05月31日起辭任本公司主辦輔導推薦券商,依興櫃審查準則第38條第1項第1款 規定,櫃買中心得停止本公司股票櫃檯買賣,實際停止交易日依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積極接洽其他證券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