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6/10 2.公司名稱:康富生技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記者會新聞稿內容如下:本公司經102/06/06法務部 調查局之檢調單位搜尋、約談相關人員後,目前本公司董事長 林秦葦、及財會主管古彩蓉經台中地方法院裁定收押中。 本次搜尋是因公司負責人,刑事案件律股102年度偵字第1704號 詐欺等案件所引起。目前已委託律師處理,本公司已緊急遴選 副董事長林庭安為董事長之職務代理人,財會部黃子芸為代理 主管。目前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對業務無影響。另公司財務 以及資金運作由代理董事長林庭安暫代,故亦無影響。 6.因應措施:本公司預計在102年06月12日召開緊急董事會,研討 此次事件,若有所必要,將撤換董事長之人選,來整頓公司並 提升員工士氣,才不枉顧股東及社會大眾對本公司之關愛。 7.其他應敘明事項:先前本公司暫緩出具之101年度財報,相關 進度本公司亦與簽證會計師全力配合中。 另外在102年06月12日的緊急董事會上亦會進行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