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1款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2/06/12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廖繼洲、處長、衛生署藥政處處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謝明杰、代處長、中國醫藥學院 藥物化學研究所博士、嘉義長庚紀念醫院藥劑科藥劑技術組長、 長庚科技大學嘉義分院護理系兼任助理教授。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正式擔任新藥研發處代處長、為該部門最高權責主管 7.生效日期:102/06/11 8.新任者聯絡電話:04-2205-6565 *691 9.其他應敘明事項:經102/06/12臨時董事會承認通過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