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7/03 2.公司名稱:弘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基於營運規則之考量,及所屬轉投資公司持續虧損, 為避免資產價值持續降低,故決議處分子公司香港博萊特有限公司、 博萊特光電科技(東莞)有限公司、青樂國際有限公司、蘇州弘瀚光電有限公司、 廈門弘碩光電有限公司、香港弘偉有限公司、蘇州工業園區弘磊光電有限公司、 龍瑞光電(香港)有限公司、博揚光電(香港)有限公司、弘碩光電(香港)有限公司、 brightek (europe) limited.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授權董事長處理子公司處分 之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