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民國一○二年五月十三日經一○二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民國一○一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股票股利)新台幣12,541,580 元,轉增資發行新股 1,254,158 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配發基準日前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辦理拼湊成整股,其放棄拼湊或拼湊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並自一○二年七月十六日向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核准後於一○二年八月二日(星期五)起掛牌興櫃買賣。 二、茲將興櫃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原已興櫃股份:普通股41,805,264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共計新台幣418,052,640 元整。 (二)增資後之股份:普通股43,059,422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共計新台幣430,594,220 元整。 (三)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 (四)增資新股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股票過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五樓,電話02-21811911 三、本次增資股票預計於一○二年八月二日(星期五)興櫃並採無實體發行,發行方式如下: 1.已提供集保劃撥帳號之股東,本次增資股票於股票發放日當日直接撥入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 2.未提供增資股票劃撥集保帳號之股東,請儘速至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依本公司寄發之「股票股利發放通知書」備妥相關資料後,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申請轉撥。 四、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