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8/09 2.減資緣由:為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擬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 3.減資金額:新台幣50,082,580元。 4.消除股份:5,008,258股。 5.減資比率:20.02%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00,000,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02/10/09 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減資案擬請股東會決議通過並呈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 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2)若經主管機關修正或為因應其他客觀環境而需調整減資比率與每股退還金額 時,擬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相關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