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08/26 2.公司名稱:研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更補正內容:102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 1.第5頁:營業收入金額部分 2.第5頁:營業成本金額部分 (2)更正項目: 1.財務報表:四大報表--合併綜合損益表,營業收入原金額 518,135仟元, 更正為 501,952仟元,營業成本原金額 389,596仟元,更正為 373,413 仟元 2.財報附註: 第29頁附註九 存貨部分,與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原金額 389,596仟 元,更正為 373,413仟元 第41頁附註二一收入部分,原金額 518,135仟元,更正為 501,952仟元 (3).財報附表: 1.第68頁附表三關係人進銷貨金額,母公司銷售moca公司,原金額 235,844仟元,更正為250,450仟元,母公司銷售east eagle公司,原金額 107,518仟元,更正為109,095仟元,moca公司從母公司進貨,原金額 235,844仟元,更正為250,450仟元,east eagle公司從母公司進貨,原金額 107,518仟元,更正為109,095仟元, 2.第69頁附表四之一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母公司對moca公司銷貨收 入,原金額235,844仟元,更正為250,450仟元,母公司對east eagle公司 銷貨收入,原金額107,518仟元,更正為109,095仟元,moca公司從母公 司進貨,原金額235,844仟元,更正為250,450仟元,east eagle公司從母公 司進貨,原金額107,518仟元,更正為109,095仟元, 6.因應措施:更正資料並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僅為營業收入與營業成本之更正,對損益金額無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