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民國102年9月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100,000,000元整,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2年8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2799號函 核准生效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國維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項目: 1.j101070 放射性廢料處理服務業 2.iz12010 人力派遣業 3.iz09010 管理驗證業 4.ic01010 藥品檢驗業 5.je01010 租賃業 6.i501010 產品設計業 7.i103060 管理顧問業 8.i102010 投資顧問業 9.h703100 不動產租賃業 10.h701010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11.f401010 國際貿易業 12.f601010 智慧財產權業 13.f113100 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 14.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15.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16.cf01011 醫療器材製造業 17.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18.ce01010 一般儀器製造業 19.ce01030 光學儀器製造業 20.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 務 (三)原登記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陸億元 分為陸仟萬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 前項資本額內保留參仟萬元,分為參佰萬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 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得依董事會決議分次發行。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士林區忠誠路1段86號1樓 (五)董事、獨立董事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九人(含獨立董事二席), 任期三年。 (六)公司章程訂定日期: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93年12月6日,最近一次修訂 日為第12次修訂為民國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 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數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 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1,000,000股 供員工認購,其餘90%計9,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 記載之持股比例,每仟股認購900股,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份,授 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2.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00,000,000 元,分別為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額 新台幣10元整。 (九)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代收股款銀行: 代收股款行庫: 玉山銀行天母分行及其全省各分行 專戶存儲行庫: 玉山銀行忠孝分行 (十一)股款繳納期限: 1.員工及原股東認股繳款日期:102年10月11日起至102年10月21日 止。 2.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2年10月22日起至102年10月24日止。 3.逾期未繳納股款者,其認股權利視為自動放棄。 (十二)公開說明書陳列處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三、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茲訂於102年10月07日為本次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自 102年10月03日起至102年10月07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 股票欲辦理過戶者,務必請於102年10月02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郵寄者以 郵戳日期為憑)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 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 8125,辦理過戶手續。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 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本次現金增資股票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 三十日內以帳簿劃撥方式發放交付,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股東。 五、財務報表:本公司均按規定按時申報證券主管機關所規定之財務報表,請 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六、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