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101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198,500股,每股面額10元, 業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7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 1020029886號函核准發行,並奉經濟部102年10月07日經授中字第 10233942080號函核准在案。 二、茲將股票發放相關事項公告於後: (一)原已發行股票:普通股47,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 新台幣470,000,000元整。 (二)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1,198,500股,每股面額新台 幣10元,計新台幣11,985,000元整。 (三)增資後已發行總股數:普通股48,198,5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計新台幣481,985,000元整。 (四)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股票簽證機構:本次採無實體發行。 (六)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三、前項增資股票訂於102年10月31日起開始發放,採無實體發行,並 自同日起興櫃買賣,茲將領取方式說明如後: (一)已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於股票發放日將本次增資之股票直接 撥入 貴股東指定之券商帳戶,請 貴股東持證券存摺逕赴該券商處 登摺即可,免再辦理任何手續。 (二)未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請股東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 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增資股票領取單」及 「671: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蓋妥原留印鑑併同「券商存摺影本乙份」 親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未曾繳交印鑑卡之股東,請一併繳交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俟相關申請檔案審核無誤後,即可將增資新股劃撥至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 (郵寄地址:台北郵局一一九七三號信箱)。 四、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