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9款 1.事實發生日:102/11/01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佛山振宣精密科技工業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台灣母公司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744572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5986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7742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3728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5986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由本公司擔任保證人協助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子公司取得銀行融資授信額度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9020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1184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子公司授信合約到期並已清償借款 (2)日期: 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子公司授信合約到期並已清償借款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489143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619413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46.41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8.2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