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8款 1.事實發生日:102/11/11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重慶市農產品集團市場投資建設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2/11/1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一.重慶市蘭花高科技產業一期工程建置技術服務(合約金額:人民幣貳佰萬元) 二.重慶市蘭花高科技產業一期工程設備採購及安裝(合約金額:人民幣壹仟萬元)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拓展大陸市場,預計將可對本公司助益.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因應大陸地區未來市場的發展並考量公司長遠計畫、 擴大市場競爭力且提昇獲利能力.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