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11/13 2.公司名稱:天鵬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申請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及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 6.因應措施: 記者會新聞稿內容如下: 本公司(天鵬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興櫃股票代號:3651) 因考量當前營運狀況調整原 訂上櫃計劃,於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經董事會決議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及撤銷股票 公開發行,並提呈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日後俟待適當時機,再重新規劃上櫃掛牌作業 。 撤銷興櫃掛牌係基於現階段財務業務之規畫及整體經營規則之考量,未來將引進規則性 投資夥伴,調整營運規則及經營體質,俟有所成效後再重啟掛牌作業。 依照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國興櫃公司終止股票櫃檯買賣應注意事項第 2條之規定,外國興櫃公司終止股票櫃檯買賣者,應至少由公司及其獨立董事以外之全 體董事負連帶責任承諾收購公司股票,故擬由本公司負責收購股份。 預計終止登錄興櫃股票日期將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之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