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9款 1.事實發生日:102/11/2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smartech (bvi) investment ltd.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100%持有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52754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4105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銀行融資額度共用,到期重新續約 (1)公司名稱:映興電子(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100%持有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52754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4785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4785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映興集團統一購料之需求,所以資金需求增加擬向銀行申請新增額度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均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45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5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均為合約到期取回保證票據或合約到期清償解除背書保證責任 (2)日期: 均為取回保證票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440943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4478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0.16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7.1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上面第5點及第6點及第12點揭露之資訊皆為smartech,有關映興(香港)公司之資訊如下: 第5點=>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為新台幣375仟元 第6點=>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為新台幣3,280仟元 第12點=>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 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