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12/25 2.公司名稱:易飛網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有關本公司董事周昀生擔任負責人之grand vision enterprises limited 公司於民國102年1月29日與遠東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遠 東航空)購買ezfly.com investment corporation(以下簡稱ezfly bvi) 37.91%股權爭議對本公司影響之說明。 1.發生之事實及原因 (1)董事周昀生擔任負責人之grand vision enterprises limited公司 於102年1月29日與遠東航空簽約購買ezfly bvi 37.91%股權,並 於102年2月4日完成交割。 (2)台灣高等法院102年3月19日作成判決,就遠東航空與天海旅 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海旅行社)間關於ezfly bvi股 權之爭議,撤銷第一審遠東航空勝訴之判決,改判決天海旅行 社勝訴,遠東航空就該判決已提起第三審上訴。 2.遠東航空及ezfly bvi已與本公司無任何直接或間接持股關係, 故本公司之經營及財務、業務已不受上述訴訟結果之影響: (1)遠東航空原係與立榮航空及國產實業共同間接持有本公司之 股份,亦即透過ezfly bvi持有ezfly.com holding corporation(以下 簡稱ezfly holding)之股份,ezfly holding再持有本公司之股份, 本公司現任經營團隊於98年12月透過其投資成立之控股公司與 立榮航空及國產實業簽約購買ezflybvi 62.09%股權,另grand vision enterprises limited公司亦於102年1月29日與遠東航空簽約 購買其所持有之ezfly bvi 37.91%股權,並於102年2月4日完成交 割。上述之交易係經台灣台北地方法院選任之遠東航空全體重整 人及重整監督人同意,且已完成股權交割及登記;此外,101年 11月間ezfly holding已將其所持有之本公司股份全數出售予現有 股東,故遠東航空及ezfly bvi已與本公司無任何直接或間接持股 關係,故本公司之經營及財務、業務已不受上述訴訟結果之影響。 此一經過業經輔導推薦券商凱基證券詳實查核並已於本公司102年 12月19日刊印之公開說明書所附股票初次上櫃推薦證券商評估報 告第171頁至第173頁充分說明在案。 (2)縱使遠東航空於該訴訟敗訴確定,亦僅衍生遠東航空應與天海 旅行社公司間如何解決因該判決所生之損害賠償事宜,ezfly bvi 與本公司既已無直接或間接持股關係,該等損害賠償事宜對本公 司之經營及財務、業務亦無影響。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