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3/01/10 2.發行股數:22,1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21,000,000元 5.發行價格:新台幣63元 6.員工認購股數:發行新股總數10%之股份,計2,210,000股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發行新股總額之90%,計19,890,000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 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102.3569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 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辦理拼湊,其放棄 認購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支援新藥研發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3/02/14 13.最後過戶日:103/02/07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2/10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2/14 16.股款繳納期間:103/02/20~103/03/20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3/01/10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兆豐銀行台北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土地銀行敦化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於102年12月12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增資 發行普通股22,1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2年12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53121號函申報生效。 (2)依照實際發行價格計算,本次現金增資實際募集資金修正為1,392,300,000元, 與原增資募集計畫金額1,502,800,000元之不足數,將採自有資金支應。 (3)有關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各項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 需予以變更或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依相關規定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