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3/1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倫揚高科(韶關)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湖南永箔科技有限公司及倫揚高科(韶關)有限公司均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9781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7443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443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4658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協助申請銀行融資額度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依合??容 (2)價值(仟元):39109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5473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087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銀行授信合約到期 (2)日期: 銀行授信合約到期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99452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7443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1.28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27.6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最近期財務報表係102年上半年度經會計師核閱數 2.人民幣依台銀103/02/28即期中價匯率1 : 4.962換算 3.被背書保證公司所提供擔保品價值依鑑價公司的鑑價報告之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