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22款 1.股東會決議日: 101/08/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一) 獨立董事 王定愷 (二) 董事 顧新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一) 獨立董事 王定愷 1) 公司名稱:利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擔任職務:董事長 2) 公司名稱:金赫利股份有限公司 擔任職務:董事長 (一) 董事 顧新國 1) 公司名稱:上海怡德網格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擔任職務: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於101/8/30 股東臨時會表決結果, 獨立董事 王定愷:表決時表決權數為16997350權,贊成權數為16996350權, 佔出席總權數99.99%,反對權數為0權,佔出席總權數0%, 廢票權數為0權,佔出席總權數0%。 董事 顧新國:表決時表決權數為16997350權,贊成權數為16996350權, 佔出席總權數99.99%,反對權數為0權,佔出席總權數0%, 廢票權數為0權,佔出席總權數0%。 主主席確認,上述之表決係按照本公司章程a型特別決議方式通過本案。 本案經表決後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董事 顧新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事 顧新國 公司名稱:上海怡德網格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擔任職務: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董事 顧新國 上海怡德網格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地址:中國上海市永嘉路41號海佳大廈8樓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董事 顧新國 上海怡德網格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營業項目:網路設備,磁碟存儲系統,系統整合服務,方案諮詢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