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7款 1.事實發生日:101/12/13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採直接投資大陸方式進行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美金900萬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福建?德企業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美金5190萬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美金900萬元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鎳合金之生產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rmb135,203,496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rmb-785,754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美金1,000萬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直接間接持股100%轉投資公司 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決議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可增加母公司對鎳料源掌握的穩定性及取得較低的原料成本,增強 其市場競爭力,進而創造公司投資利益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3.監察人承認日期: 不適用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美金28,800,000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佔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例69.69%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佔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例57.01%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股東權益之比率: 佔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例57.01%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美金19,800,000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佔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例48.23%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佔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例39.45%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 佔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例39.45%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不適用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其他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