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1/12/14 2.公司名稱:鈺緯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01年12月14日下午接獲主要客戶日商東京特殊電線株式會社 (totoku electric co., ltd)電子郵件通知表示,日商東京特殊電線株 式會社已於101年12月1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將其情報機器事業(即顯 示器事業)及東特長岡株式會社轉讓予jvckenwood corporation。 雙方目前進度為簽訂意向書階段,規範轉讓內容為情報機器事業之所有 資產、負債、契約、人員及負責設計生產顯示器之東特長岡株式會社100% 股權,詳細轉讓價格及日期等資料尚未決定。 6.因應措施: (1)穩固關係與合作默契,降低客戶更換供應商之風險。 (2)積極開發新客源及新產品訂單。 (3)以技術合作為基礎,參與研發設計,提高公司附加價值。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