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3月27日b1版 2.報導日期:102/03/27 3.報導內容:詳工商時報102年3月27日證券版之部份新聞內容。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102/03/27媒體報導「旭隼科技昨日 公布去年財報,稅後純益衝上5.2億元、比前一年度成長86.4%,以期末股本計算, 每股稅後純益9.58元....旭隼目前股本為5.43億元...預計今年底就可直接掛牌 上市..法人評估該公司今年的營運成長空間,仍可延續去年度的3成水準。」 本公司澄清如下: (1)本公司尚未公告財報,實際稅後純益及每股稅後純益請依會計師查核後 本公司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的財務報告為準。 (2)本公司目前股本為558,475,870元。 (3)本公司正接受券商輔導,冀於「適當」時機申請上市(櫃)。 該報導所載「預計今年底就可直接掛牌上市」係由媒體自行推估時程, 並非本公司所表示。 (4)「法人評估該公司今年的營運成長空間,仍可延續去年度的3成水準」本公司 對外未發佈財務業務預測,所刊載預測數字係為媒體及法人善意推估,本公司 特此澄清。 (5)有關本公司之財務與業務資訊,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有關本公司重大之情事,本公司依法以重大訊息之方式予以發布。 (2)對於上述媒體臆測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