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新安路2號(第二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民國一○一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民國一○一年度決算報告。 3.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本公司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及 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數額。 4.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民國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含合併報表)案。 2.民國一○一年度盈虧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案。 3.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式」案 四、選舉事項: 選舉本公司董事、監察人案 五、其他議案: 擬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六、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3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1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 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 (2)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三十 八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篤行路5號3 樓)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3)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會召開前三十日寄發給各股東,屆時 如有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逕向康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查詢補發。(02-27686959),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本 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股東會之召集通知以公告為 之。 (4)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 公司將於102年4月12日起至4月23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惟依法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且提案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不得超 過三百字,否則該項提案將不予列入,凡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 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務請於102年4月23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或寄達 ,並述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並請於信封封 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受理提案處所:晶美應用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篤行路5號3樓 tel:03-5778788) (5)本公司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符 合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將於股東會 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6)符合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 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 |